《最低工资法》获国会审批通过 工人薪资不到位雇主将受重罚

【本报消息】继内阁全体会议近日审议和通过《劳工法修正案》、《最低工资法》和《标准法修正案》3个草案后,这3个法案7日也获得了国会通过。

国会主席韩桑林主持会议,包括洪森总理在内的109位国会议员出席。

经过当日上午的讨论后,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以上的3个草案。

根据国会审议通过的《最低工资法》草案后,将递交由参议院继续通过,一旦该法生效,支付工人薪金低于最低工资规定的雇主,将被罚款5000美元。

根据该法草案,支付工人薪金低于最低工资规定的雇主,将被罚款2千万柬币(约合5000美元),同时必须向工人补偿少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法》草案的通过旨在希望该法律将扮演重要的角色,给柬埔寨各个领域工人带来更多利益,进一步提升工人的生活水平。

国会同时也审议通过了《劳工法修正案》,意味着一旦该法案全面通过及生效后,将强制厂商每6个月结算工龄工资。

国会议审和通过的《劳工法修正案》草案,所涉及修改的条文包括:第87条、第89条、第90条、第91条、第94条、第110条、第120条和第122条文。

此外,国会也审议和通过于2007年正式生效的《柬埔寨标准法》的《修正案》,对多个条文进行修改。(阿盛、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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