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和协会请愿修改《工会法》

【本报消息】由20个非政府组织和协会向劳工部致函,国会审议的《工会法》修正案并没有将工会的建议列入讨论,此外,该修正案将影响到工会的自由权。

柬埔寨民主制衣工会联盟主席安吞近日表示,20个非政府组织和协会要求国会重新修改《工会法》,因该部法案修改甚少,此外没有响应工会的要求。

非政府组织和协会请愿修改《工会法》

他还说:“有关成立工会额要求,不允许公务员、非经济系统工人、家庭帮佣成立工会,而成立条件仍存在繁琐而复杂的程序。至于财务报告要求也存在很多问题。”

柬埔寨劳工行动工会联盟主席宝西那表示,工会方面申请修改《工会法》10个条款,这些条款涉及:工会成立、财务报告、工人代表解决纠纷案,修正案中工会的成立要求条件过高,财务报告要求修改不多,似乎有意分散和限制工会的力量。

他还认为,《工会法》修正案将有利于“武器除外一切都行(EBA)”优惠关税问题的解决,拟议中的《工会法》是政府和劳工部改变这种关税状况的机会。(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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