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紧急状态法》正式生效

【本报消息】由国家代元首赛冲亲王29日签字,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家紧急状态法》正式生效。

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情况下,柬埔寨于今年4月开始制定《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法草案先后得到了国会、参议院和宪法理事会审议通过。

洪森总理曾表示,《国家紧急状态法》是柬埔寨最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在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控制好国家的局势。

《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有5章和12条款。该法律草案还为确保执行《宪法》第22条款提供了法律基础,并为政府针对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采取了必不可少的措施提供了法律基础,旨在保护人民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的保护。

该法规定当国家面临战争或外国入侵、流行病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以及严重的灾难等危机时,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该法特别规定了政府可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其中包括禁止或限制旅行、集会和工作自由、隔离、疏散人员、财产的管理、管制价格和信息监控等。

这些措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在特定地理范围内应用。该法的第十条款规定,国家当局的行为也受该法律管辖。违反本法目的任意滥用权力的官员应受到柬埔寨法律的惩罚。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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