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第15次发放补贴金 7家工厂7277人获助

【本报消息】本月24日,据劳工部发出的通告称,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将第15次,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厂暂时停产的工人发放补助金,7家工厂的7277名工人将获得补助金。

通告称,补助金是以柬币发放,并按停工时长计算,即:暂时停产21天到44天的工人,可领15万3900柬币;51天以上可领30万7800柬币。

通告还说,工人在收到领取补助金短信后,请在10天之内尽快领取。若超过10天时间,该补助金将会自动汇回政府。该补助款可到任何一家Wing汇款机构或合作网点提款,取款时需携带身份证凭手机号码领取。

若上述7家工厂工人没有收到短信通知,或于近期内更换手机电话卡,务必尽快联系工厂负责人,以求解决。后续,劳工部将继续向其他工厂工人发放补助金。

据柬埔寨劳工法第72条规定,柬埔寨企业在因面临严重的经济、物资困难、任何特别困难,导致企业暂停营业,可申请暂时停止劳动合同。暂停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且须在劳工部监察官员的监管之下进行。(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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