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审议通过《新政府证券法》草案

【本报消息】洪森总理于4日主持召开内阁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新政府证券法》草案、《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运作法》草案及其他多项重要草案。

政府发言人单位主席派西潘表示,政府制定《新政府证券法》草案,目的是为政府发行主权证券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管理政府证券发行、交易、发行规模和市场参与者。

据了解,财经部着手拟定《新政府证券法》草案,是为了首次发行政府债券铺路。财经部于去年成立以柬埔寨证券委员会为首的“发行国债秘书处”,以负责筹备首次发行国债工作。

柬埔寨证券委员会总监苏速杰于今年6月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若柬埔寨政府发行国债,必须先制定和通过新的法规,即发行政府债券法规。他表示,对柬证券委员会而言,一切已准备就绪,只等待政府决定何时发行国债。

此外,制定《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运作法》草案目的是让该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非银行金融服务领域,如:保险业、私人养老金、证券、社会保障金、信托基金、会计和审计、房地产、典当、质押贷款等。(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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