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企业停业期间须确保雇员职位

【本报消息】劳工部部长毅森兴19日签发通告称,根据《劳工法》规定,金边市和大金欧市因“封城”措施而被迫停业的工厂、企业等,在此期间雇主有权暂停雇佣合同。

劳工部也指示各工厂、企业雇主在“封城”期间必须保持雇员的职位和资历,必须在解封后支付雇员4月初的工资(4月1日至14日)。

此外,劳工部也呼吁各雇主在此困难时期,基于人道主义,向雇员发放力所能及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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