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审批通过4项修正案草案
【本报消息】柬埔寨参议院21日审批和通过了包括《宪法修正案》草案和《刑事法修正案》草案在内的4项修正案草案。
参议院主席塞冲主持,52名参议员参加并一致审批和通过了4项修正案草案。
全体会议在几乎没有修改的情况下通过了上述的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正共5条文,包括修正第34(新)、第42、第49、第53和第118(新)条文。
《宪法修正案》草案新补的内容称:“政党和人民不准直接或间接参与严重影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关于《刑事法修正案》也获得了一致通过。对《刑事法》进行修改是为了禁止冒犯最受全国尊崇和《宪法》第7条文保障的国王,也就是说日后侮辱或辱骂国王一律被视为触犯了《刑事法》。
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国王作出任何冒犯的行为或言论,若罪名成立将面临1到5年监禁的徒刑。
参议院全体会议也通过了《宪法理事会组织法修正案》,其中修正第26、第27(新)、第28、第31和第32条文。
修正该法律旨在保证柬埔寨《宪法》受到尊重,确定《宪法》内容的解释权,确定国家大选和参议院选举所产生的纠纷案都属于宪法理事会负责。
同日,参议院全体会议也通过了《柬埔寨-老挝-越南发展三角发展区贸易促进和便利化协定》草案。
应提的是,上述的4项法律草案是先后得到了全体内阁会议和国会全体会议审批和通过,在21日获得参议院通过后,将呈交给宪法理事会作出最终的审批和通过,如果没有得到任何的反对,这些法律草案将呈给国王签发正式生效。(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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