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恩山:怂恿市民抵制选举乃违法行为

【本报消息】人民党发言人速恩山20日强调,怂恿市民放弃投票的行为是违法之举。

速恩山指出,据柬埔寨宪法规定,每位公民都享有参选或作为候选人权利。因此,任何怂恿市民弃权的举动,将被视为犯法行为。

据悉,速恩山之所以发出此言论,是因为救国运动首领沈良西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宣传及呼吁柬市民抵制选举,并声称前救国党活跃分子宁愿在家睡也不去投票。

速恩山补充,国家选举的筹办工作全是依照国家宪法规定和管理。法律上并没规定,非要有反对党参选才算是合法选举。任何党派只要在选举委员会注册,并获得内政部的认可,同样有资格参选。

速恩山强调,选举正不正确绝不取于某囚犯或叛国人士的评估。民主是属于柬埔寨人民,不是属于某人或某个党派。柬埔寨依然坚持多党制民主制度,即使没有前反对党的存在。(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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