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全体会议审批通过《国籍法修正案》

【本报消息】继全体内阁会于本月11日审批和通过了《国籍法修正案》草案后,国会于31日审批和通过了该法案。

柬埔寨国会全体会议31日召开,与会的112位议员审批和通过了《国籍法修正案》草案等多个重要法案。

国会主席韩桑林主持会议。

柬埔寨目前的《国籍法》早于1996年执行,迄今已有22多年来,为了确保该法符合柬埔寨目前的国情,于是决定对该法进行修改。

柬埔寨《国籍法》共有10章和38条文。

除此之外,国会全体还通过其它法案,包括:《总理府组织法草案》、于2001年生效的关于《矿产资源经营和管理法》第3条、第23条、第30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文、第38条文、第39条和第40条文修正草案。

关于《矿产资源经营和管理法》修正案是为了完善一些不足的内容,因为该法之前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包括:未获得负责矿产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出口矿产资源和产品,反而没有罪。但是,该法修改后,触犯者将会面对法律的制裁。

此外,现有的法律规定所有涉及矿产资源的犯罪活动,哪怕是小规模都必须交给法院依法处理,导致无法对犯罪者进行行政惩罚。

现有的《矿产资源经营和管理法》没有哪一条文允许矿产与能源部委任司法警察,因此造成当局对及时性和有效性地打击矿产资源犯罪活动遇到极大的困难。(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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