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车辆养路税即日起开始征收

【本报消息】财经部税务总局发表一份公告,对外通知2018年各类汽车养路税征收期为6月1日至11月30日,全国各类汽车的车主可以前往大型税户管理局,或到省、市、区税务分局,或到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安达银行、ANZ Royal银行和柬埔寨大众银行等缴纳2018年度车辆养路税。

公告指出,缴纳路税的具体程序是:对于首次纳税的车主必须填写申报文件,如:车证、或是由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运输总局出示的车检证(PICK UP车型之外)或是进口单据、或是由乡或分区出示的改造汽车许可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或车主户口的复印件。税务总局证实,曾经纳过养路税的车主无须申报,可凭去年的养路税证换新的税证。

据了解,国有救护车与消防车,隶属于王家军、宪兵、警察部门的各类车辆,外国驻柬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技术合作机构车辆无需缴纳路税,但这些单位必须向税务总局提出申请领取路税证(税费由政府承担),并附上所属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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