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言人出面否认软禁金速卡

【本报消息】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院发言人否认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在家被软禁。

继各界质疑原救国党金速卡近日获得临时释放后是否在家受到当局软禁后,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院发言人现在出面否认。

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院发言人表示:“被告金速卡虽然获得金边市法院临时释放,但附加法院条件。这并不是将其软禁在家。”

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继被监禁在特本克蒙省德帮特隆监狱里一年多后,因为其健康欠佳于2018年9月10日凌晨时分获得了法院临时释放。虽然金速卡获得临时释放,但附加了严厉的法院条件。

法院临时释放金速卡但附加了许多法院条件,包括:禁止金速卡离开313号路、311号路和608号路的交接处;在调查法官传唤时必须随时回应;禁止金速卡会见涉及本案的原救国党的领导干部和外国人;禁止金速卡开展任何政治活动等。

迄今为止,虽然金速卡已获得附加法院条件的临时释放,但是本案仍然未结,法院仍然正在对金速卡涉嫌的叛国罪继续走法律程序。(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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