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家佣长达4年之久 女雇主终遭法律制裁

【本报消息】涉及虐待家佣长达4年的女雇主,遭金边初级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于27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为明洛碧斯雷(33岁),于2018年5月17日被警方逮捕,被其虐待的家佣为杰斯雷微(16岁)。

经过几个小时审讯后,法官裁定被告触犯《刑事法》第219条文蓄意暴力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消息称,被虐待的家佣因家里贫困,自12岁时便从乡下到被告的家里当家佣, 4年来一直被虐待,吃不饱穿不暖还被迫长时间工作。

在忍无可忍之下,该家佣把被雇主虐待的事情告诉邻居,邻居听闻后感到不平便拨电到电台求助。最后,菩森芷区警方突袭被告住家,成功把受害者救出。(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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