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原救国党党徽乃违法行为 时政要闻 柬华日报 2019/01/28 508 【本报消息】柬埔寨人民党发言人速恩山强调,继续使用前救国党党徽发出声明或用作其他用途的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制裁。 速恩山指出,仍有小部分前反对党党员继续使用该党徽发出声明。 速恩山称,前救国党已于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院领令解散,因此该党党徽也随着无效使用。 速恩山披露:“若有人仍继续使用前救国党党徽,意味着反对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定,就是违法行为。” 最后,速恩山敦促执法官员必须向使用该党徽者,进行指导和劝告。若他们仍我行我素,应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抑制和防止。(大城)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救国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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