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开始征收汽车养路税 商业经济 柬华日报 2019/06/03 405 【本报消息】据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通告得知,2019年各类型汽车养路税的征收期从6月1日起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全国汽车车主可在各省、市、区税务分局,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安达银行和柬埔寨大众银行等处缴纳2019年度车辆养路税。 另外,汽车养路税征收期结束后,税务局将率领工作组与当地政府合作进行查验和扣留未缴税汽车,并要求缴纳养路税和罚款。 据了解,国有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外国驻柬使馆、领事馆等的车辆无需缴纳养路税。 (小洁)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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