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委员会通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情况
【本报消息】柬埔寨反腐委员会近期召开第47届第二次会议,并公布了6月份已有111名官员申报财产和债务。
据柬埔寨反腐委员会发布的通告称,柬埔寨反腐委员会主席翁仁典向会议汇报了6月份工作情况。
该通告称,6月份共有111名官员申报财产和债务,其中每两年申报的官员有13名,新任官员申报的有90名,以及革职和退休的有8名。
通告还指出,6月份,反腐委员会接到35件有关腐败投诉信,其中匿名投诉案16件。
根据《反贪法》规定:官员申报财产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凡是国家警察、宪兵、军官,全国首都、各省、县、市、县、区、乡、分区官员,以及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法官、检察官和书记等,都必须进行财产和债务的申报。
法律规定,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有任职期限的公务员、国家反腐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的所有成员、法官和检察官、法庭书记等在任时和离任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反腐委员会公布国内和国外的个人财产和债务。根据财产申报表格,所有公务员必须如实呈报房产、机动车、机械、珍贵物品及债务等。(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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