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正起草“消除非法捕鱼法律草案”
【本报消息】农林渔业部部长永沙坤5日表示,农林渔业部目前正在起草有关“消除非法捕鱼法律草案”。
起草该部草案有两大目的,即:一是采用法律制度措施,处理非法、不申报、无限制(IUU)捕鱼,使之有效的保障鱼类得以繁殖,海洋生态系统得以可持续发展;二是阻止从IUU捕鱼的收获流入国内外市场。
他还表示,非法、不申报和无限制(IUU)捕鱼继续影响渔业,危及海洋环境保护,威胁可持续发展。这些活动如果不加以充分控制,会给渔业养殖、小型渔业和手工渔业等所有各类渔业带来严重问题,可能产生严重地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
他说,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9年通过的《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申告和无限制捕鱼港口国际措施协定》,于2016年6月5日开始生效。目前有60个国家,包括欧盟也参与落实该协定,其中也有5个东盟国家,包括: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
应提的是,非法、不申报和无限制(IUU)捕鱼是宽泛的术语,涵盖了各种各样的非法渔业活动。IUU捕鱼存在于所有类型和规模的渔业中,发生在公海和国家管辖区内河湖泊及专属经济区。其涉及捕捞和利用鱼类的所有方面产品和加工阶段,有时可能与有组织犯罪相关。
柬埔寨的渔业管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了区分。在中央一级,农林渔业部的渔业局负责渔业(和水产养殖)开发研究并起草法律和政策。该局还被授予检查权。在地方一级,渔业由省-市渔业局管理,具有必要权力以保证在其管辖区域执法。
2018年底,来自越南、老挝、柬埔寨、中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的渔业官员和水产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保护生态资源,推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柬埔寨渔业局局长英格·察桑(H.E.Eng Cheasan)介绍了柬埔寨的产业和国家发展需求,他表示,柬埔寨将在澜湄合作机制下采取相关措施,借鉴世界水产养殖先进经验和技术,引进绿色、现代的水产养殖新模式,长期可持续利用柬境内丰富的淡水资源。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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