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初级法院提控贿赂干扰司法公正的5名警官
【本报消息】5名警官涉及贿赂实居省警方释放18名在押中国嫌疑犯案,遭金边初级法院副检察官提控,其中2名涉案警官在逃。
金边初级法院副检察官高本于25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5名被告分别为塔斯雷烈(女,逃跑)、曾威良(逃跑)、森西塔、罗本、万速碧,他们三个人是于21日被内政部警方逮捕。
金边初级法院发言人珠金龙表示,经过副检察官审讯后,决定引用《刑事法》第28条文和第605条文贿赂罪名提控塔斯雷烈。《刑事法》第29条文、第253条文、第254条文、《反贪法》第35条文“合谋贿赂罪名”提控曾威良、森西塔、罗本和万速碧。
“副检察官把该案件交给调查法官继续法律程序。”
据了解,本月18日实居省警方突袭一处芒果园逮捕18名中国籍电信诈骗案嫌疑犯,其中12名为台湾人,并将嫌犯送往省警察局问话。
随后,上述5名被告拿4万美元贿赂实居省警方为释放被逮捕的18名中国人,结果内政部警方获取线索后立即逮捕了其中3人,另2人已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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