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芝枪杀案”嫌犯保外候审
【本报消息】中等法院允许涉及“珠宝商黄明芝枪杀案”的通沙烈与其3名同伙保外候审。
据中等法院于6日发出通告称,中等法院允许保外候审的4名被告。虽然法官允许他们保外候审,但仍必须在司法的监控下活动,包括在没有法院的允许下,不可以离开柬埔寨、不能搬家、每月第一周到金边市警察局报到,法院或当局警方传召时必须出庭。
据了解,金边市法院10月26日下午宣布“珠宝商黄明芝枪杀案”判决书,判处房地产大亨通沙烈和4名同伙终身监禁。
轰动全国的黄明芝案,发生于2014年11月22日晚间,在黄明芝独自开车到西哈努克大道水果店,下车准备买水果时,遭凶徒当街开枪射死,整个案发过程被水果店的闭路电视摄像机记录下来,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
有民众表示:希望这是一条不实消息,四名杀人犯已经被判处终身监禁,有什么道理在监外执行,只听说过保外就医,除非服刑超过一定年度,且高龄的情况下身体不适,还有时间期限的限制。加之走私偷渡通道存在的可能性,囚犯越境潜逃的概率很高,且释放杀人犯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让民众担心自身的安危。不知中级法院有这个权利吗,对待犯人比特赦令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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