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速卡“叛国”案1月15日开庭
【本报消息】金边市法院将于2020年1月15日开庭审理金速卡涉嫌“勾结外国叛国罪”一案。
本月9日,金边市法院发言人发出通告宣布:金边市初级法院将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审理4777号刑事案。本案被告为:金速卡(男、柬埔寨人,出生于1953年6月27日,涉嫌勾结外国的叛国罪)。
金边市法院作出以上决定,是继该法院已结束对金速卡涉嫌叛国罪案件的调查,以及上诉法院拒绝金速卡律师上诉要求之后。
金速卡于2017年9月3日被当局逮捕,因其涉嫌“叛国罪”勾结外国试图推翻柬埔寨王国政府,被监禁在特本克蒙省德帮特隆监狱约1年。
金速卡被捕是因其表示将试图效仿南斯拉夫和赞比亚推翻柬埔寨合法王国政府。
金边市初级法院于2019年11月10日发布了一份特别通告,决定对正在处于司法监控状态的金速卡放宽限制。
金边市初级法院的通告指出,被告金速卡目前处于司法监控的状态:不准出境、不允许参加政治活动、必须响应各个政府部门的传唤。(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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