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报消息】柬埔寨海关总局局长坤颜于10日表示,海关鼓励中小型企业如果能满足一些必要条件,将可获得进出口关税优惠待遇。
他在磅湛省与300多名中小型企业代表举行会谈时如是表示。
他还说,新注册的中小企业将免缴三年盈利税。当企业首次向国税局申报营收时,他们将享有三年免缴1%最低税和每月预付款,以及还有其他很多优惠待遇。
他表示,符合标准处于优先扶持范围的中小型企业包括:清洁水生产和供应、农产加工业、食品加工、供出口制造业、供国内使用制造业、垃圾加工业、生产旅游产品等。
他说,为确保免税实施的有效性,经济和财政部已经制定了授予和监督企业激励措施的条件、程序和机制。海关总署是各海关部门的中枢机构。接收海关激励措施所涉及的提供有关程序与信息申请和实施。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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