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紧急状态法》获批通过不意味着立即进入紧急状态

【本报消息】司法部发言人金和平16日证实,就算《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获得国王签发正式生效,也不意味着柬埔国家就立即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金和平说:“若获得国王签发后,《国家紧急状态法》将正式生效,但不意味着国家就进入紧急状态。”

他说,将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是由国王在总理、国会主席和参议院主席的一致同意下,公开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符合新《宪法》第22条款的规定。

《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有5章和12条款。该草案于2020年4月10日获得国会全体会议审议和通过。参议院将于2020年4月17日审议和通过该法律草案。

该法律草案还为确保执行《宪法》第22条款提供了法律基础,并为政府针对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采取了必不可少的措施提供了法律基础,旨在保护人民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的保护。

该法规定,当国家面临战争或外国入侵、流行病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以及严重的灾难等危险时,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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