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新年无故旷工面临无薪隔离 新冠肺炎 柬华日报 2020/04/17 454 【本报消息】本月17日,劳工和职业培训部发出通告称,工厂、公司企业员工柬新年期间旷工,在回到工作岗位之前,必须接受隔离观察。在接受隔离期间,厂方没有责任支付隔离期间的薪水。 通告还说,若工人获得厂方批准休假,在接受隔离期间,厂方有责任支付7天的薪水。此外,还有特殊情况,如:妻子生产、亲人离世等获得厂方批准,在隔离期间仍可以获得14天的薪水。 通告也要求柬新年期间旷工的工人,必须严格配合卫生部的防疫措施,前往指定医疗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在隔离期结束后回到岗位时,仍需戴好口罩等,否则该工人将被无偿开除。(子兴) 【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新冠肺炎疫情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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