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1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增补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委员长会议还审议了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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