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交规下5名交警失职被查办

【本报消息】自2020年5月1日起,柬埔寨开始执行新《陆路交通法规》,迄今共有5名交通警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行政处罚。

国家警察总署高层官员向记者指出,自执行新《陆路交通法》以来,共有5名交通警察因违法交通法规而受罚,他们分别为:

磅通省陆路交通办事处主任隆速伟杰

前磅通省陆路交通办事处主任隆速伟杰,其因酒后驾车、损坏公物并辱骂磅通省长,最终被撤职。

曾碟县警察局副局长索迪 (右一)

柴桢省曾碟县警察局副局长索迪,其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停职。

另3名交通警察任职于金边市警察局,因拦截违规嘟嘟车后不开罚单,目前已被停职查办。(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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