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烟酒进口执行新规定 时政要闻 柬华日报 2020/09/07 622 【本报消息】9月7日,柬埔寨海关总局总监坤颜签署通告称,为提高税收效率和遏制逃税现象,税务总局将从今年11月1日起,限制酒类和烟草产品的进口通道。 资料图 通告显示,11月1日起,酒类产品(酒精含量超过10%)和烟草产品,仅允许通过西哈努克省港口、金边港口和国际机场进口,而通过免税店进口的不受此限。若从其它口岸或边境检查点进口,须获得税务总局的许可。 通告还说,上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海关查证日期),直到有新规定为止。(子兴)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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