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将被严惩

【本报消息】金边市警局局长苏通于本月21日主持打击犯罪活动会议时表示,根据柬国家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调查犯罪嫌疑人及打击犯罪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媒体记者不得现场直播或拍照,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者将被依法处置。

据悉,近日新闻部部长乔干那烈表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媒体记者不应在警察所规划的禁区或警方执行公务时直播或拍照,若有人违反相关规定,警方有权利对其实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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