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拆除或重建需报备 时政要闻 柬华日报 2021/02/07 529 【本报消息】寺庙在拆除或重建之前,须邀请柬埔寨国家文化艺术部专家进行评估,以免破坏国家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艺术部强调,宗教事务部在批准修缮或拆除旧寺庙重建之前,须通知文化与艺术部专员,对寺庙进行检查和评估,旨在保护国家物质文化遗产。 柬埔寨文化艺术部呼吁全柬各省、市宗教事务局与文化艺术局保持密切合作,对需要修缮、拆除或重建的寺庙进行检查和评估,已尽最大努力保护国家历史建筑遗产。 应提的是,政府曾发布有关《禁止勘探和破坏古文物》法律,指示文化艺术部、国防部、内政部、国家仙女机构与相关部门合作,严防在历史古迹和文化遗址建造各种建筑物。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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