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救国党参议员塔拉尼获赦免

【本报消息】在洪森总理的申请下,国家代元首、参议院主席赛冲于本月3日签发《王令》,赦免原救国党参议员塔拉尼女士。

据悉,原救国党参议员塔拉尼女士于2016年11月17日,被金边初级法院裁定“诽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8个月,并罚款100柬币。

应提的是,塔拉尼女士于2016年7月29日,在拉达那基里省举办的公众论坛上公开诽谤洪森总理,被洪森总理辩护律师起诉至金边初级法院,而她也一直在逃逸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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