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专家敦促柬埔寨重新考虑部分防疫措施
【本报综合消息】本月12日,联合国人权专家对柬埔寨政府新近通过的一系列旨在应对新冠疫情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可能有损行动自由、和平集会和工作权等基本人权表示严重关切。
人权专家表示,柬埔寨政府3月11日颁布的《针对新冠疫情及其他严重和危险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法》规定,违反者可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和最高2000万柬埔寨瑞尔(相当于5000美金)的罚款,法律同时还授予政府禁止或限制任何集会和游行的权利。据报告,自该法律生效以来,已有至少四人被捕,另有多人遭到强制隔离。
人权专家表示,“出于公共卫生原因对基本自由和权利实施限制的措施,决不能破坏国际人权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相关措施必须适当、非歧视、有时限,且仅限于实现特定目标。我们对于该法律所包含的行政和刑罚手段,包括过度的监禁和罚款表示关切,此类手段既不恰当也不合理。所有用来抗击疫情的措施,包括可能的处罚,都应必要和适当,且不得过度使用。”
人权专家表示,已注意到柬埔寨政府防控疫情、遏制社区传播的努力,但同时对近期有大量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人员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表示震惊。
人权专家表示,自4月3日以来,柬埔寨金边市政府已公布了至少976名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人员的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地点和住址。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也在进行类似的信息公布。2020年12月,柬埔寨政府在联合国人权专家干预后,曾经撤销了有关公布个人信息的决定。
人权专家表示,“个人健康数据应该受到严格的隐私保护,除为了公共卫生原因获得特别授权之外,不得向任何人公开。公开包括感染病毒人员姓名在内的个人信息是对隐私权的侵犯,应该受到谴责,且可能导致歧视和污名化。这些措施与公共卫生防疫工作没有任何联系,因为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无须泄漏个人私密信息即可展开。事实上,公开此类信息只会让民众不愿意接受病毒检测。”
人权专家敦促政府确保所有柬埔寨人,尤其是受到边缘化和处境脆弱的群体,都能够在不受歧视和污名化的情况下,获得防控新冠疫情所需的物品、服务和设施。
人权专家同时敦促柬埔寨政府向受到疫情影响的群体提供经济援助。4月1日,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始实施为期两周的宵禁,暂停了“不必要”的商业活动、集会和出行。政府同时宣布在4月7日至20日,柬埔寨传统的新年假期期间实施跨省流动禁令。
人权专家表示,“鉴于柬埔寨百姓的债务负担不断加剧,这些措施可能会进一步打击在疫情期间已经承受严重经济困难的、处境最为脆弱的群体,致使他们陷入贫困。”
人权专家表示,“受影响最严重的很可能是非正规经济行业的从业者,如机动三轮车司机和街头商贩等。政府应确保向这些脆弱群体提供经济救济,给予他们充分的支持,以应对防疫措施所造成的影响。”
发表上述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联合国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隐私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以及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特别报告员。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由人权理事会任命,以个人身份独立开展工作,对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或全球范围的重大人权议题进行调察、监测并发表公开报告,最长任期六年,他们不是联合国雇员,也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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