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人因违反“禁令”遭严惩
【本报消息】据金边警察总局发言人善速西哈透露,截至4月22日,共有179人因违反王国政府实施的“封城”禁令而被逮捕。其中11人被押送至法院候审;6人已被判入狱;其他人被罚款并接受批评后,允许回家。
据了解,根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规定,违反防疫规定者将被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如因违反防疫规定,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被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如严重影响到公共健康安全者,可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罚款500万至2000万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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