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橙区”、“红区”划分有所变动
【本报消息】金边市政府29日晚发布一份决议书,决定将堆谷区万谷二分区第22村和第17村划分为“橙区”,将堆谷区万沙兰分区第10村划分为“红区”。
决议书显示,上述“橙区”和“红区”划分有效期为6天,从4月30日零时至5月5日。
应提的是,金边市副市长努帕达于日前出席记者会时曾强调,生活在“黄区”的居民也绝不能对疫情防控掉以轻心,要继续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当局将根据疫情变化,实时调整疫情风险等级,不排除出现更多的“橙区”或“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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