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审议通过《新投资法》草案
【本报消息】7月9日上午,洪森总理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内阁全体会议,并审议通过了《新投资法》草案。
据悉,内阁全体会议在修正部分措辞和内容后,一致通过《新投资法》草案,并将于近期呈送国会审议。
洪森总理在会议中表示,《新投资法》将成为吸引投资者的利器,将创造良性竞争环境,特别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总理助理部长派西潘在会后指出,政府在起草《新投资法》草案过程中,曾与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以收集更贴近和更广泛的意见。
他说,《新投资法》草案将有效增强投资的稳定性及可预测性,并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增加优惠措施,从而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有利于吸引和促进国内外投资者在柬有质量、有效率的投资,进而参与发展柬埔寨社会和经济。
据悉,《新投资法》草案也不失灵活性,可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通过年度《财务管理法》对特定行业或新兴行业给予特别优惠。
《新投资法》草案旨在向企业提供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并鼓励企业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包括企业购买本地生产的材料进行生产投入可减免增值税(VAT),企业研发及创新费用可从税基中获得150%之特别税赋减免,企业为产业升级购新机械设备、提供员工职业培训技能,或是建造员工宿舍、餐厅和托儿所,提供舒适的交通工具等,皆可在新法案中获得优惠。
最重要的是,对免税期进行修改,使其更加宽松,修改后之准予投资项目(QIP)可从首次收入开始获得3至9年的所得税免税期。免税期结束后,准予投资项目还可以按六年的累进税率纳税,而所有进口产品均免征全部关税,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
在运作方面,该草案特别藉由“一站式机制”服务之改善,以加强投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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