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中国疫苗的民众第三剂可施打同款疫苗
【本报消息】卫生部部长兼跨部门抗疫委员会主席蒙文兴于25日签发的通告指出,已接种两剂中国国药或科兴疫苗的民众可接种同款疫苗作为第三剂“加强针”。
通告指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60岁以上群众以及免疫系统衰弱的群众在接种完2剂疫苗间隔四到六个月可接种第3剂,普通群众则间隔六到八个月。
通告称,至于第三剂加强针,无论接种同款或别款疫苗都会起到加强免疫的效果,可抵御Delta及其它变异病毒。
通告指出,前两针接种灭活疫苗(中国国药、科兴疫苗)的人可以继续打第三剂灭活疫苗,或者可以使用病毒载体疫苗(阿斯利康、强生疫苗)或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辉瑞、莫德纳疫苗)作为加强针。
此外,前两针接种了病毒载体疫苗(阿斯利康、强生疫苗)的人可以继续接种第三剂病毒载体疫苗,或者使用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辉瑞、莫德纳疫苗)作为加强针。
不过,前两针接种了病毒载体疫苗(阿斯利康、强生疫苗)的人,是否可以接种灭活疫苗(中国国药、科兴疫苗)作为加强针,卫生部正在继续研究并深度学习,研究结果将在稍后公布。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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