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五类自柬赴华人员不予审发健康码
【本报消息】中国驻柬大使馆于29日发布公告称,全球新冠疫情依然复杂严峻。根据中国国内最新要求,中国驻柬埔寨使馆即日起对自柬乘机赴华中外籍乘客的远端防控检测及健康码审核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关于不予审发健康码的人员范围
(一)暂不为既往感染者(即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曾为阳性者)审发健康码。持有合规疫苗接种证书者,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IgM或IgG抗体检测结果阳性,不属于既往感染者。
(二)不为密切接触者审发健康码。密切接触者,即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患者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等,均按密切接触者人员处理。密切接触者须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抗体阴性证明申报健康码。
(三)不为疑似病例人员审发健康码。疑似病例者,即登机前14天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期间有发烧、咳嗽、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症状者。上述人员须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抗体阴性证明申报健康码。
(四)不为疫苗接种未满14天的乘客审发健康码。已接种乘客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出行,以待抗体生成,形成有效保护。
(五)不为自第三国经柬中转赴华乘客以及自柬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
二、关于登机前增加核酸检测的安排
所有自柬赴华人员须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其中,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14天(不含登机日)进行,检测为阴性的,开始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时间为14天,请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3天进行;第三次检测在登机前2天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第二次和第三次检测须选择不同的指定机构交叉进行。
举例说明:如您搭乘9月15日航班赴华,须在登机日(不含)前第14天(即9月1日)自行赴柬王家军医院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如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于登机前第3天(即9月12日)自行赴柬王家军医院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于当日持第一、二次核酸阴性报告赴有关航司指定酒店进行4天单人单间闭环隔离;于登机前2天内(即9月13日至14日)由航司统一安排到柬国家公共卫生学院(NIPH)进行第三次检测,即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
三、关于健康码申请
(一)基础材料:所有自柬赴华乘客在取得行前三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后,通过登录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国公民)或点击https://hrhk.cs.mfa.gov.cn/H5/链接(外国公民)向我馆申请健康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三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报告结果证明、《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机票行程单、有效居留证件(有效签证页或劳工证等)及由航司出具的已闭环隔离4天证明。
(二)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持有合规疫苗接种证书人员,在所需基础材料外另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接种卡或接种单)及亲笔签名的疫苗接种声明书。同时,未完成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如:应接种两针疫苗但只接种完一针疫苗),或同一天接种两剂灭活疫苗人员,均按未接种疫苗人员审核。同一天接种两剂灭活疫苗人员,如能在登机前提前14天补种一剂灭活疫苗,可按已接种人员审核。
(三)所有在柬中资企业和项目人员(含央企、国企、民企)回国,均须在第二次核酸检测前进行17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并在基础材料外另须上传相关企业开具的已隔离17天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隔离地点、隔离周期、隔离期间身体状况、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等。
(四)来柬临时出差人员须在第二次核酸检测前进行为期10天自我隔离闭环管理,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由相关企业或个人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并在申请健康码时连同其他材料一起上传。
各航司驻柬办事处联系方式:
国航:
电话023963156;
南航:
电话016988661;
东航:
电话00862195530;
厦航:
客服电话+865922226666;
深航:
电话+8675595361;
春秋:
电话+862195524;
柬埔寨澜湄航空:
电话098828196;
柬埔寨航空:
电话023901885/023901886;
柬埔寨天空吴哥航空:
电话081780955
柬埔寨JC航空:
电话090982161
柬埔寨吴哥航空:
电话0236666786/02321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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