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禁酒令”再延2周

【本报消息】西哈努克省政府于2日发布通告称,省政府决定再延长“禁酒令”2周,即从本月3日起至16日。

通告指出,“禁酒令”期间所有市场、超市、便利店、餐厅等不得出售酒类产品,违者将被依法查处。

应提的是,“禁酒令”期间凡因聚众饮酒被捕的,将援引防疫法第4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判处入狱1年,并罚款100万瑞尔(250美元)。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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