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总理:国家领导人不得拥有其他国籍

【本报消息】10月6日,洪森总理通过官方脸书指示司法部长高乐研究修改《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筹备工作,以规定总理、国会主席、参议院主席以及宪法理事会主席必须仅有柬埔寨单一国籍,不得拥有其他国籍。

洪森总理指出,我已经把这一工作交给了司法部部长高乐研究和筹备修改,并由参议院、国会和王国政府通过《宪法》和《非政府组织法》的草案。

应提的是,原救国党领袖沈良西近日在脸书发帖,造谣洪森总理持有塞浦路斯共和国国籍,部分媒体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做出不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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