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理事会认同修宪提案

【本报消息】本月11日,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主持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同国家领导人不得拥有其他国籍的修宪提案。

宪法理事会认同修宪提案

宪法理事会谨言国王时表示,修改《宪法》第19条、82条、106条(一)、119条、137条款以及《宪法》附加第3和第4条款的修改内容绝对可行,旨在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即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影响到自由民主多党制和君主立宪制。

据悉,洪森总理于10月6日提议修宪要求国家领导人不得拥有其他国籍,10月8日内阁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宪法》将规定参议院主席、国会主席、总理和宪法理事会主席只能拥有单一柬埔寨国籍。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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