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同意修宪提案,国家领导人不得拥有其它国籍

【本报消息】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同意洪森总理的提议,对《宪法》进行修改。

柬埔寨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11日主持全体会议后,向国王汇报了关于修改《宪法》第19条、82条、106条(一)、119条、137条款以及《宪法》附加第3和第4条款以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确实可行,即符合实际情况,也不会影响到自由民主多党制和君主立宪制。随后,西哈莫尼国王致函洪森总理,将修宪任务授权洪森总理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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