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法院“C13”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启用, 线上司法服务直达海内外乐清人!

【综合消息】10月15日下午,乐清法院以视频方式举办了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启用仪式暨“法治文化进行业”普法讲座,温州中院审委会专委朱鹏鸣、乐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通为“共享法庭”揭牌。温州中院、乐清市委政法委、乐清法院、乐清市侨联、乐清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有关领导与驻外商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在国内外13家乐清驻外商会设分会场。

温州中院朱鹏鸣专委对乐清法院“共享法庭”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期望:

一要坚持需求导向,打造共建共享的服务阵地。要以在线庭审为中心,集成线上调解、网上立案、诉讼咨询、法治宣传等多场景,进一步破除地理空间阻隔,降低诉讼时间成本,提供网上立案、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多元司法服务,为驻外商会创造安全、智慧、便捷的诉讼空间,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温州打造“两个健康”先行区。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构建多元协同的解纷机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部门支持、商会配合,将驻外商会“共享法庭”作为“落脚点”,整合商会、仲裁、公证、司法等多方解纷力量,就近调度、灵活参与各服务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快打造“商人纠纷商会解”局面,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要坚持创新导向,探索可供复制的智治模式。要借助驻外乐清商会资源发达的优势,打造“共享法庭+驻外商会”服务品牌,将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布点到海外、扎根到全球,推动“共享法庭”辐射半径向全球延伸。要加强线上指导,深化员额法官定向联系机制,定期对商会及其特约调解员、庭务主任进行指导培训,不断提高驻外商会“共享法庭”服务水平。

“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乐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通说,在驻外乐清商会设立“共享法庭”,是人民法院与商会沟通联系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诉源治理、助力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抓手。乐清法院将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强化职能履行,强化制度保障,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努力为乐清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C13”驻外商会“共享法庭”

乐清是民营经济发祥地,经济发达,乐清商人遍布中国各城市乃至世界各地,海内外商会众多。如何为海内外乐清商会会员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防范经营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是乐清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乐清法院在商会原有司法服务联络站的基础上,在北京乐清商会、上海乐清商会和俄罗斯莫斯科商会、旅法乐清同乡会等国内外13家驻外商会设立“共享法庭”。驻外商会“共享法庭”能够充分发挥驻外乐清商会和骨干企业负责人的丰富经验和法官的专业知识,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断推进司法助企,营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

“C13”指的是13家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即Court(法庭)13。作为浙江首批驻外商会“共享法庭”,13家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启用意味着海内外乐清人可就近选择商会共享法庭进行线上开庭、调解,这也是乐清法院进一步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和数字法治建设要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乐清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又一创新实效举措。

乐清法院充分利用驻外商会现有办公资源,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通过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搭建多元解纷机制,集调解、立案、在线庭审、法律宣传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多元司法服务。

为确保驻外商会“共享法庭”的有效运行,乐清法院为13家“共享法庭”配备了一名资深联系法官,承担指导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传和协调联络等工作。同时在每家商会都聘任了一名商会秘书长为庭务主任,承担“共享法庭”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引导进行诉讼调解、帮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

旅法乐清同乡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张忠飞说:“通过”共享法庭”的设立,能让在外的老乡更好的、更加便捷的随时随地享受政府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尤其是目前因为疫情造成的回国困难,具有便民利民的重大意义。”

以驻外商会“共享法庭”创设为契机,乐清法院还将进一步强化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逐步扩大共享法庭设置范围,实现服务种类、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的全覆盖,真正发挥人民法庭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基层治理等功能。目前,乐清法院已在镇街、村社、律师事务所、银行网点等设立50余个“共享法庭”,将于明年6月底前实现“共享法庭”市域全覆盖。

启用仪式后,乐清法院郑剑法官还为乐清驻海内外商会会员们上了一堂题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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