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孕妇、哺乳期妇女皆可接种疫苗
【本报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通告,敦促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以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但相关群体依旧犹豫不定。
对此,卫生部国务秘书兼全国新冠疫苗接种委员会主席奥婉丁女士作出解释称,凡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紧急使用清单”的新冠疫苗,均会对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照样可接种。
她说,当初疫苗接种运动刚启动时,还没有针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影响的明确研究,为安全起见卫生部尚未允许她们接种疫苗。但今年5月份,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所有列入“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必须具有对人体的高效保护性,包括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奥婉丁女士表示,没有接种疫苗的孕妇面临新冠重症感染的风险更高。此外,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科学研究能证明疫苗会对胚胎造成负面影响。相反,当我们接种了疫苗后,就能帮助我们产生免疫性。另一方面,专家还发现已接种疫苗的母亲产生抗体后,会将其通过胎盘传递给胎儿,使婴儿出生时就具有抵抗新冠病毒的免疫力。
(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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