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市政府就垃圾费上涨作出说明

【本报消息】12月9日上午,金边市理事会召开第31届例行会议,就金边市垃圾处理收费新标准等事宜进行讨论,金边市理事会主席蒙沙乐和金边市副市长铭占亚兰共同出席主持。

金边市政府行政代主任洪华琳在会议上表示,金边市政府已公布新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该费用略微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清洁工工资上涨、垃圾清运承包公司急需购置新设备,包括垃圾车、道路清扫车等。

他说,2003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跟不上当前国家经济增长及物价上涨,市政府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垃圾清运公司。

金边市副市长高财指出,此前金边市垃圾承包公司因服务质量不佳,遭到众多市民投诉及抗议。但目前新中标三家公司服务质量良好,使得金边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善。

他说,根据2003年垃圾收费标准,非商业住宅每月4000柬币,当时4000柬币就可买一碗粿条,而如今至少需要约1万柬币。保持城市清洁单靠垃圾清运公司还不够,同时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自行妥善收集投放垃圾。

(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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