磅清扬一警官侵占国有土地被判入狱3年6个月

【本报消息】本月9日,金边初级法院开庭审理一桩非法侵占土地案,被告高那隆(音译、59岁)为原磅清扬省警察局办公室主任,涉嫌非法侵占1075公顷洞里萨湖洪泛森林土地。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裁定被告高那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年6个月,并罚款500万柬币。

据了解,被告于2021年12月16日被警方实时逮捕。

(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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