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月柬埔寨电子商务增值税收入1400万美元

【本报消息】税务总局局长关威宝14日指出,2023年前2个月,柬埔寨电子商务增值税(VAT)税收收入约1400万美元。

他说,自2022年4月至今,柬埔寨从跨境电子商务累计征收增值税5300万美元。迄今已有谷歌、Facebook(Meta)、Apple、Netflix、Amazon、Tik Tok等69家电子商务公司完成注册。

关威宝局长指出,电子商务增值税征收是根据法律的基础和范围,为国家寻求额外收入,以满足支出需要并助力国家发展。

应提的是,柬埔寨王国政府于2021年4月8日签发政令,设立特别机制以明确规范电子商务增值税的征管工作。在柬埔寨从事电子商务的非税务居民,即使在柬埔寨境内未设立常设机构,也必须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注册。

外国电商可在“简化增值税登记”(Simplified VAT Registration)机制下进行登记,由国税局大纳税户局管理,且须每月进行税务申报。税务总局已推出执行“电子商务税收制度”(E-commerce Tax System),所有以电子方式或数字方式供应商品的纳税人,均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纳税。

(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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