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委:煽动群众弃票将被依法制裁

【本报消息】针对有人在社交媒体煽动选民作废选票或者弃票一事,国家选举委员发出严重警告,违法犯罪人员将被处以500万至2000万瑞尔罚款并附加其它刑事罪名。

国家选举委员会6日发布通告称,近日,有网民在社交媒体转发有关要求选民作废选票或弃票的传单、短信、图片或视频等,因没有烛光党参选。

对此,国家选举委员会(NEC)呼吁立即停止一切阻碍和扰乱即将于2023年7月23日举行的第7届国会选举(全国大选)进程的违法活动。

国选委表示,上述活动违反了《国会选举法》,鼓动者将处以500万至2000万瑞尔罚款。若阻止符合条件的选民去投票、误导民心、扰乱选举进程等将被依法制裁。

通告强调,国家选举委员会拒绝烛光党和高棉民族大团结党参加全国大选完全合法合规,请注意NEC是一个技术和执法机构,NEC公平行事,不歧视所有政党。而且上述活动也违反了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陛下于2023年2月8日签发的《王令》,王令显示,国王呼吁全国人民履行公民义务,将选票投给自己理想的候选人和政党。

根据《国家选举委员会组织和运作法》规定,国家选举委员会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选举自由、公平、公正。

与此同时,国选委呼吁所有怀有恶意的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鼓励选民踊跃参与今年的全国大选。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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