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规定残疾员工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本报消息】劳工部长毅森兴6日签发通告称,根据《劳工法》和洪森总理的指示,所有公司、工厂和企业须有效落实残疾人安全和健康政策,即批准残疾员工提前15分钟下班,以便他们错开上下班高峰时间,积极参与保护残疾员工的福祉。

通告强调,残疾员工提前下班,但薪资和相关福利将依旧保持不变。

劳工培相信各公司、工厂和企业业主将积极给予配合,并从即日起有效落实。

(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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