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获宪法理事会通过

【本报消息】3日上午,柬埔寨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召开会议,审查并宣布《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符合柬埔寨《宪法》。

会议一致通过国会和参议院分别在2023年6月23日和29日审议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按照法律程序,《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呈送国王签发正式生效和实施。

待《选举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后,拒绝参加大选投票的选民将失去参选资格(被选举权)。

此外,根据该草案,欲竞选2028年国会议员的政党成员,必须在今年国会选举和2027年乡、分区理事会选举中参与投票,否则将丧失竞选资格。

据有关消息称,柬埔寨修改选举法是为了加强柬埔寨民主进程,特别是确保通过选举选出的国家和地方各级领导人,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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