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南海海上搜救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任重道远
近年来,虽然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但南海局势始终保持总体和平与稳定,这得益于地区国家共同的努力,也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下称《宣言》)发挥“稳定器”作用的结果。
南海是海上交通要道,也是重要的能源通道。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中国交通运输统计年鉴,南海分布有3条国际主航路和27条区域性支线。全球有50%的商船和1/3的海上贸易航经于此。南海渔业资源丰富,周边国家渔船数量众多,2023年有超过21万艘次的渔船在南海作业。
与此同时,南海灾害性天气频发,海况复杂多变,暗礁和浅滩众多,维护海上航行安全和开展南海搜寻救助的任务十分艰巨。
根据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海上搜救是针对船舶碰撞、倾覆、搁浅以及飞机失事坠海等海上事故,以搜寻、救助人命为主要目标的行动,是一种以公益性为本质特征的行为。
在操作层面上,由于海上险情大多为突发事故,海上搜救活动还有较高的时效性要求,国际上一般将两小时到达搜救现场作为专业海上搜救力量覆盖范围的主要参考依据。
由于海洋空间广阔,活动主体多样,不同海域的法律地位也存在区别,海上搜救活动要想做到及时有效,还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和协调性。民间社会力常被鼓励或要求实施海上搜救或参与搜救行动,但海上搜救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它离不开政府主导,很多情况下还需要多国之间的合作。
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中国与东盟国家对海上搜救合作有着强烈的现实需求。
2023年3月,中国海上搜救力量在南沙群岛万安滩西南约60海里处成功拖救主机故障巴拿马籍散货船“FU PING”轮(船上21人)至安全海域。
2023年7月,中国海上搜救力量在西沙群岛晋卿岛西北约33海里处救助一艘主机故障漂航半潜船(船上25人),成功接拖并守护其修复主机。
2023年9月,中国海上搜救力量在南沙群岛永暑礁以西约10海里处救助一艘主机故障漂航的利比里亚籍货轮(船上19名菲律宾籍船员),成功接拖并守护其修复主机。
2023年11月,马绍尔群岛籍外轮“ES JASMINE”在航经北部湾水域时,船上一名越南籍水手不慎跌落货舱导致手臂骨折,在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下,受伤船员在海口得到及时救治。
多年来,海上搜救合作一直是中国倡导的南海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达成的共识。
根据《宣言》第6条,有关各方可在全面和永久解决南海有关岛礁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权争议前探讨或开展搜救领域的合作。在此后4期《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05-2010、2011-2015、2016-2020、2021-2025)当中,加强海上搜救合作均被写入有关条目项下。
2017年,中国与东盟国家落实《宣言》第14次高官会还审议通过了《建立三个技术委员会步骤非文件》,三个技术委员会中就包括“航行安全与搜救技术合作委员会”。在这些文件精神指引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海事磋商,进行联合海上搜救沙盘推演和联合海上搜救演习,举办海上搜救高级培训班,在实质性合作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
当然也要看到,虽然在中国推动下,南海周边国家的搜救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达成了阶段性成果,但当前合作多属于“一事一议”,且局限在少数国家,区域性合作机制化程度不高,覆盖面不广,也缺乏国家间统一、协调、常态化的应急预案和设施部署,国际救援协调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有待提高。
考虑到南海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南海形成全面覆盖的、成熟稳定的区域性海上搜救合作机制依然有较长的路要走,但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循序渐进,双多边并举,从以下几方面不断推动海上搜救合作,助力南海功能性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扩展:
一是加强海上搜救信息、技术经验的资源共享,定期开展双边或多边海上搜救桌面推演、通信演练或实船演练,不断提高海上应急救助效能;
二是鼓励中国和东盟国家通过双边或多边渠道就海上搜救开展各种形式的科研、教育、培训、人员交流等合作项目,包括信息技术和搜救装备等的联合研发等;
三是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在充分顾及各国国情的基础上,中国和东盟国家可以探讨制定海上搜救行动科学标准的操作流程、技术指南及预案。(本文作者:丁铎,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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