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反腐委员会公布财产与债务申报工作进展
【本报消息】据柬埔寨反腐委员会财产和债务申报办公室消息,截至1月12日,全国12个省已完成财产和债务申报工作。
完成申报的12个省份包括:拜灵省、磅湛省、波罗勉省、实居省、蒙多基里省、卜迭棉芷省、菩萨省、桔井省、西哈努克省及干拉省。此外,国家选举委员会及工业、科学、技术与创新部也已完成申报工作。
根据反腐委员会发布的新闻报告,财产和债务申报办公室自1月1日至12日共接收到1万7355份申报文件。
根据《反贪法》的相关规定,官员每两年需进行一次财产申报。所有国家警察、宪兵、军官及全国首都、各省、县、市、乡、分区官员,以及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法官、检察官和书记等,均须按规定进行申报。
法律要求,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有任职期限的公务员、国家反腐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成员、法官及检察官、法庭书记员等,在任及离任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反腐委员会公布其在国内外的个人财产与债务。
根据财产申报表格要求,所有公务员需如实申报房产、机动车、机械、珍贵物品及债务等。各级政府部门需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完成申报,如未及时完成申报,反腐委员会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报工作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1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接受申报。逾期不申报者,将面临1个月至1年的监禁及10万柬币(约25美元)至200万柬币(约500美元)的罚款。
柬埔寨反腐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官员财产与债务申报的执行情况,以加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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