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法权的执法:杜特尔特被捕合法性有待考证!

【综合消息】荷兰海牙当地时间14日下午,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国际刑事法院首次聆讯。从3月11日被捕,到14日受审,整个过程仅4天,由此可以看出国际刑事法院执法之“高效”。但有趣的是,菲律宾却早在2019年的时候就已经正式退出该机构。

在羁押杜特尔特的飞机从马尼拉起飞后,马科斯总统对记者发表演说时坚称,他正在履行菲律宾对国际刑警组织的承诺,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发出了国际刑事法院的通缉令。但他对于自己正在执行的是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这件事含糊其辞,因为许多菲律宾人会质疑,在一个已经脱离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国家,国际刑事法院的职权范围到底边界在哪里。

此次“逮捕令”事件,让人想到此前俄罗斯总统普京也曾被国际刑事法院发布逮捕令。但普京并未在意,2024年还出访了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蒙古。随后,国际刑事法院表示蒙古国有义务逮捕普京,乌克兰外交部也于2024年8月30日敦促蒙古国逮捕普京。蒙古国作为《罗马规约》缔约国,理论上需履行第59条规定的逮捕义务。然而,结果却是蒙古国拒绝执行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两次“逮捕令”,看似相同的事,却有不同的结果。是什么因素导致国际刑事法院在性质类似的事件中遭遇了完全不同的情况?在看似唬人的名称下,国际刑事法院在国际事务中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

根据《罗马规约》第13条,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管辖权:

1.《罗马规约》缔约国将情况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审理;

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将案件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审理;

3.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主动提请案件审理。

这让人不禁想问,针对杜特而特的抓捕符合上述哪一条规定呢?

针对杜特而特的抓捕,其合法性尚待考究。但值得警惕的是,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模式正在塑造危险的先例。本次杜特尔特事件,本质上是国际刑事法院通过追溯性管辖,干涉他国司法主权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对他国主权的系统性侵蚀。这种模式若被效仿,将导致所谓的“国际司法权”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使国际司法彻底沦为强权干涉的工具。

你可能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