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柬新年期间全国带薪休假3天

【本报消息】柬埔寨劳工部27日发布通告,明确要求各公司企业业主务必批准其员工在柬埔寨传统新年期间享有为期3天的带薪假期,并积极协调提前向员工发放半个月的薪资,以便员工返乡欢庆佳节。

通告指出,今年的柬埔寨传统新年公众假期为4月14日、15日及16日,所有公司企业业主必须依法批准员工享受此带薪休假。然而,考虑到部分业务性质特殊,可能无法暂时停业或允许所有员工同时休假的情况,劳工部建议业主应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采取轮班或加班等灵活措施,确保员工可以选择在其他日期补休或在节日期间上班获得相应的补贴待遇。

通告指出,传统新年公众假期的加班应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若有业主拒绝批准员工休假或未能提供其他补休安排,员工有权向劳工部提出举报。劳工部将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情况进行处理,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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